要出國前,父親大人突地拋來一句:
「阿不然保個意外險好了。」

於是乎母親大人與我研究了一下,發現有留學專案:

除了意外傷害,舉凡學業中斷、(託運或隨身)行李、機票遺失或遭劫,劫機、誤點,文件遺失等都有給付,
有重大傷病時,家屬也有一人可前往國外探視,保險範圍比較完整,只是一年要一萬多。

父親:「那很貴ㄟ,多花的啦,沒必要啦!」
我:「雖然有點貴,可是總比我被搶沒得賠好吧?」
父:「保一千多的也很好啊。」--->這是意外死亡給付
我:「那是要我死了你們才能領,而且才給一百萬耶!那我意外受傷看病住院就都沒理賠囉。」

同樣的對話大概重複三次,我就失去耐性。
當然不保也行,反正賤命一條。

回到四樓,父親大人還追電話過來想要為自己的苦心多做解釋:
「我不是不讓你保,我也很希望可以多保一點啊。」
「可是爸,比起來我覺得意外死亡的機率,應該比被搶的機率還要低吧?」
「可是一年一萬多很貴耶~」
「%+@#$?<*...」

所以是我弟一個月花一萬多OK,我一年保一萬多就是貴嗎?

我弟花錢,受益人是他自個兒,我的保險受益人還不是寫我爹娘!!

實在是一整個無言。

我想到那首歌:
『別人的性命是純金又包銀,我的性命不值錢......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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